【國安法】政府譴責參與罷工公投 新公務員工會:被誤解立場感惋惜
06月12日
「新公務員工會」指,是次的行動只是擔當籌備的角色,讓會員表達對不同議題,包括國家安全立法、公務員「凍薪」及公務員宣誓等事宜的關注。該會又指,若有留意其資訊,可知悉該會並沒有提出任何對國家安全立法「反對」的字眼,而有關的投票內容亦只是詢問會員會否擔心自由及權利受影響,並指就政府錯誤理解工會立場,以及抹煞該會為同事提供表達意見的機會所付出的努力,感到十分惋惜。
另外,該會亦指,是次行動包含勞工權益,亦不是政府聲明所理解的「公投」,並指各工會均是基於擔心立法內容會衝擊行業利益,才孕育出是次的聯合行動,而當中亦有包含勞工的權益及權利在內,絕非政府所指的政治性質活動。行動內容亦一再強調只允許各自工會會員投票,沒有指出投票結果可代表全港民意。該會續指,希望政府履行承諾,允許各行各業就國家安全立法提出意見,並希望政府能吸取「反修例事件」的教訓,鼓勵市民給予意見,並確保立法與否切合港人的意願。
特區政府指,公務員工會公然鼓動公務員參與「罷工公投」,採取政治性罷工的激烈手段去反對國家安全立法,罔顧罷工行動會影響特區政府的有效運作和社會穩定,衝擊香港經濟,損害香港市民的利益,做法令人深感憤慨。發言人又指,《基本法》和香港法律體系並沒有「公投」制度,所謂「公投」既無憲制基礎,亦無法律效力。公務員必須認清事實,保持理性,切勿參與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