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曾國衞指港府就23條立法責任無減 適時向人大反映意見
06月15日
曾國衞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指,條文仍未出台,難以評論條例是否依照普通法制度編寫,但中央已確定全國人大制訂新法例時,必定會遵守幾個原則,包括無罪假定等、本港的司法權及終審權不受影響。
公民黨議員楊岳橋關注,如果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的法律,與《基本法》牴觸時,特區政府如何處理。
民建聯周浩鼎說,港區國安法保障國家安全,符合中國《憲法》及《基本法》,立法天經地義,質疑有議員要求外國制裁香港後,對《國安法》感到虛怯。
曾國衞說,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會先作審視符合《基本法》,當人大常委諮詢特區政府時,局方作為政策局,會因應情況反映意見。
公民黨議員譚文豪質疑,如果中聯辦直接向本港公務員發出指示,公務員應否跟從。曾國衞回應指,公務員架構有相關規則及處事安排,過往多年出任入境處處長時,從沒有中聯辦官員指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