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審議港區國安法草案,據新華社報道,其中一項犯罪行為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而早前全國人大通過的決定,字眼為「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民主派召集人陳淑莊表示,對於草案的字眼由「干預香港事務」變成「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感到憂慮。

陳淑莊指,在普通法下,有法律條文提及「干預」,但「勾結」卻沒有釋義,她擔心中央會將「勾結境外勢力」的釋義無限擴大。法律界郭榮鏗則表示,香港作為國際城市,與外國有交流很常見,若果「勾結外國勢力」的罪名沒有規範,形容「人人自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