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再開庭,法官決定案件押後至8月17日再審,希望明年3月29日作出裁決;孟晚舟未到庭,華為公司及中領館派人到庭旁聽。

卑詩最高法院周二就中國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再次開庭,處理聆訊日程安排,只有主審法官、卑詩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到庭,控辯雙方呈交雙方都同意的聆訊時間表,控辯雙方、包括孟晚舟本人均以電話方式出庭,數名華為及中領館人員到場旁聽。

代表聯邦政府的檢控官卡斯利(John Gibb-Carsley) 向主審法官霍姆斯建議,利用夏季及初秋來解決所有必要的證據問題,最終庭審放在2021年初。

霍姆斯採納她的建議,在周二的案件管理會議上,孟晚舟的辯護團隊已同意該項建議。

霍姆斯決定引渡案聆訊押後至8月17日,屆時法庭將舉行為期5天的聆訊,以審理有關法律特權方面的爭議。

多倫多刑事律師卡普爾(Anil Kapoor)已被任命為「法庭之友」(a friend of the court),以幫助在8月的聆訊之前,提前縮小雙方的巨大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