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月底通過法例機會高 特首委任法官更適合
06月25日
梁愛詩今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由特首指定法官處理國安案件,是更適合的安排。她不同意是影響司法獨立,認為司法獨立是指法官審案可不受干預地進行審判,判決不受任何人左右,而特首委任法官不會左右法官判決。相關法官是曾被司法人員推薦,不是特首自己選法官。
梁愛詩指,國安案件是特別事務,香港只是履行義務,中央有根本責任。若條文沒有相關規定,中央日後就不能就特定情況行使管轄權。國安法案件管轄權屬特區政府,警務處亦會設立特定部門執法,但公署執行工作時仍要遵守香港法律。
國安法建議成立國安委員會,由中央政府指派國安事務顧問,對此梁愛詩強調,顧問並非「太上皇」,不會高過本港政府,只是給予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