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出席一個基本法30周年論壇時指,很多人對《基本法》有誤解,例如認為中央除了國防及外交外,其他事務都不能管,中央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責任,特區政府主要處理社會治安。

30年前香港訂立基本法時的國安情況比今日簡單,現時香港的法律存有漏洞,中央訂立港區國安法有迫切性,特區政府在憲制上亦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她說,希望市民信任香港的法律制度,香港人的權利及自由都會得到保障,強調是按香港法律執行。

梁愛詩又指反對派經常指責中央收緊本港自由,但其實是反對派不斷測試中央底線,中央才根據基本法處理香港事務。

她又指本港在國家安全的法制及執行上都存有空檔,《港區國安法》仍未能涵蓋所有國家安全範圍,例如煽動分裂及洩露國家機密等,因此立法後,不等如不用就基本法23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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