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出台前夕,政界熱議的並非部分法律界對法案的批評或反對,而是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宣布金盆洗手,退出政壇。陳方安生曾在港英及特區政府擔任高官,在這個時候高調宣布離場,及時抽身,自然特別矚目。

  中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作出為香港訂立《國安法》的決定,草案迅即於上周在人大會議審議。完成所需程序後,法例會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估計特區政府會於這幾天公布,有機會在「七.一」回歸紀念前後正式生效,香港特區政府的整個管治法律架構,自此揭開新的篇章。

美立法反制政客更忐忑

  立法之後的下一個步驟是如何執法。正如政界中人所講的,《港區國安法》不能取代《基本法》廿三條,香港仍有需要就廿三條立法。廿三條與《港區國安法》條文雖有重疊,但內容不盡相同。二○○三年政府按《基本法》規定,嘗試自行立法,經各界反覆商討之後,條文實質上已經變成「無牙老虎」,無甚殺傷力,中央當時亦同意了,只要法案通過,香港算是完成了應盡的憲制責任。當時香港社會雖然有很多不滿的聲音,但政治上仍比較平靜,很多人都覺得即使立了廿三條,多數會是備而不用,可惜法案最後還是臨門失腳,不獲通過。

  香港這幾年經歷了連串的社會運動,去年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觸發黑暴的反擊,令到本地政治環境不安定因素大增,當中更見到有人高調宣揚「港獨」意識,有政客跑到美國要求美國介入支持,甚至制裁香港和中國。這些和外國勢力「勾結」要分裂國家和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最終逼得中央要即時為香港訂立《國安法》,以免情況愈演愈烈,變成一發不可收拾。

  在環境變得如斯惡劣後,《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究竟如何在港執法,自然備受各界關注。就在這個時候,在李柱銘狠批提倡攬炒的人一無所知,又質疑革命失敗對香港有何幫助的同時,年屆八十的陳方安生高調宣布,受女兒上月離世打擊,決定不再參與公民及政治工作。其實,此前政圈已盛傳陳方安生因為私人問題有意淡出,意外的只是她在這個時候選擇這樣高調宣布退場而已。由於《港區國安法》出台在即,自然有人聯想陳方安生此舉可能是想與此前的種種行為撇清關係,以免受到《國安法》的制裁。

  陳太曾擔任港英高官,見證香港回歸前夕,港英政府解散了設在警隊內的政治部,以處理和維護香港及英國的國家安全事宜。在《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坊間估計,政府也會在警隊內成立調查機構,有人形容是重設「政治部」,陳太應該明白立法前後政治生態的改變。

  在人大通過《港區國安法》的前夕,美國參議院亦通過了《香港問責法案》(此前稱為《香港自治法案》),授權美國政府部門以金融等制裁手段懲罰有侵蝕、損害香港自治的中港官員和實體。

期望有法不用是太天真

這條法案與去年美國國會通過的《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內容相似,只是制裁門檻更低。這法案是否得到眾議院的通過(估計機會很大)和總統特朗普的同意並簽署?仍有待觀察,只要當初有份推動美國以立法方式介入干預香港事務的政客,心情可能就更加忐忑。

  政界相信,美國最終是否通過《香港問責法案》,對中央會否就《港區國安法》執法,影響不大。中央今次決定立法,是看到了過去幾年本地局勢不斷惡化,有人以香港作為顛覆中國政權的基地,鼓動香港人違法達義,想在香港搞「顏色革命」。這種情況如不制止,繼續讓其發展下去,不但會破壞香港穩定,最終也會影響到國家,以至中央的政權。這種威脅已經變得頗為實在,如果有人以為中央會因為美國通過所謂《香港問責法案》或其他國家的反對甚至制裁,在《港區國安法》執法方面變得手軟,未免想得過分天真,這樣一來,挑戰中央的遊戲就不像以前那樣輕鬆好玩。

  陳方安生在港英政府當了三十六年高官,回歸後在董建華當特首的時代做了五年的政務司司長。香港回歸之後,港人無論是各方面的自由度,都比殖民地時代大幅增加了,陳方安生其實最清楚不過,而她偏偏以為港人爭取民主自由為名,鼓動港人甚至與美國人聯手破壞香港穩定甚至危害國家的事情。《港區國安法》已經出台,至於中央會否嚴厲執行,從李柱銘急急轉軚和陳方安生高調宣布金盆洗手,與政治劃清界綫,或許正反映了法例的震懾作用。

  香港在港英時代,從來就是一個經濟城市,當時香港由於政制不開放,政治環境比較單純,經濟發展反而更快,又吃盡了中國改革開放帶來的紅利,成為國際三大金融中心之一,可見香港的前途是在於經濟發展而不是政治中心。中央訂立了《港區國安法》,目標就是要穩定香港的政治局面,希望香港能夠重新回到經濟掛帥的日子,進一步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所以如果有人要一如以往行事,期望有法不用顯然不切實際,在這個估計下,像陳太這樣高調宣布告退,自然就會引起很多政治上的解讀。

特約作者:陳約翰
港情周記

編按:原題為「未待執法高調引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