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單車涉插「光復」旗 男子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
07月03日
案件今由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辯方為劉偉聰大律師。辯方透露被告現時仍在東區醫院留醫,腿部多處骨折,目前未知何時可出院。他亦表示現時網上找不到處理國安法的指定裁判官名單,問蘇官是否指定法官,蘇官承認,表示自己已收到聘書。
23歲被告唐英傑現面對2罪,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在灣仔盧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間的軒尼詩道、駱克道和謝斐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另一項恐怖活動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
法庭記者:陳楚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