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區國安法》下,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已成立,而警務處副處長劉賜蕙已宣誓出任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負責人。劉賜蕙接受央視及央視英文平台訪問時表示,作為警隊國家安全的首長,感到無比的光榮,並意識到肩上重要的責任。

劉賜蕙表示,香港在過去一年發生社會動亂,令國家安全出現重大威脅及漏洞,並指警隊必定竭盡所能,令香港長治久安。她又指,中央主動出手訂立《港區國安法》,展現中央對一國兩制的堅持,及對政府的警隊的高度信心。

她亦指,作為警隊國家安全的首長,感到無比的光榮,並意識到肩上重要的責任。她續指,中央對香港的關心及殷切的期盼,香港特區面對國家安全的威脅日趨嚴重,而警隊作為主要的執法機構,可以藉這條《港區國安法》賦予的權力,保障香港的安全穩定、一國兩制的行穩致遠和國家的領土完整,是光榮及任重道遠的使命。她又指,警務處國安處的工作,在3種特定情形下,經香港特區政府或駐港國安公署提出,再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駐港維安公署可行使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