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早前指,民主派將在周末舉行的「35+立法會選舉初選」或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及《港區國安法》。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經民聯梁美芬認為政黨舉行立法會選舉初選本身並無問題,但重點是要視乎參選人的政綱及參選目的。

梁美芬指,若有參選人當選加入立法會後,以癱瘓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等方法奪權,不僅觸犯《港區國安法》,更是違反《基本法》中「維護香港繁榮安定」的立法原意。

她又指,同意所有新入職公務員都須宣誓、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她指出,過去有公務員團體發起反修例罷工,亦有高級律政司人員匿名發表反修例聲明,種種行徑都令人不放心,認為參與政治運動有別於一般言論自由,既然公務員接受公帑支薪,就理應保持政治中立。

被問到借出場地舉行初選投票事宜,梁美芬說現時不能作具體回應,要視乎初選的行動綱領是否要破壞特區運作,亦要視乎借出場地人士,是否清楚行動綱領,以及行動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