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開設9天 接近700個查詢
07月09日
邱垂正表示,鑑於《港區國安法》及其第43條實施細則已分別實施,且其條文內容模糊不清、浮濫,對台人赴大陸及港澳等風險大增,不論國籍,只要涉及港區國安法,受到監控、任意執法,甚至被拘留或遣送至大陸判罪的風險都將大增,呼籲台人審慎評估前往或過境大陸及港澳行程。他同時表明,駐港機構不會主動撤離,會在當地確保在港台灣人的安全及持續維護台港雙方民眾權益福祉,「會努力到最後一分一秒」。
邱垂正又警告,北京及港府不要逾越違反人權及侵害在港相關團體及機構的正當權益界線。台灣政府也會與各國保持合作,採取一切可能行動,保障在港機構及在港台人應有的權益與自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