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今日(10日)表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第七屆立法會議員的薪津安排,包括每年調整機制,應沿用現時第六屆立法會議員的安排。

未計及每年的物價調整,第7屆立法會議員薪津安排涉及的撥款總額預計約為13億元,或每位議員每屆約1830萬元。發言人表示,在作出上述決定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獨立委員會的建議並非不合理,但考慮到本港現時經濟下滑、勞工市場的薪金和就業情況,以及政府最近就凍結公務員和政治任命官員的薪酬及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的酬金的決定等因素,認為不適宜實施有關建議。

第7屆立法會議員會沿用現時立法會議員的薪津安排,包括,維持立法會議員酬金每月10萬1千元;任期內所得酬金總額15%的任滿酬金;每年有35180元的醫療津貼;每年2770970元的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每年221310元的酬酢及交通開支償還款額;每年221520元的主席酬酢津貼;每屆375000元的開設辦事處及資訊科技開支償還款額;及結束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每屆為每年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十二分之一的款額另加實際遣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