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發出嚴正聲明,強烈反對美國當局將美國國會通過的所謂香港自治法案簽署成為美國法律,並對美方以總統行政命令(President's executive order)推出的一連串措施表示極度反感和強烈不滿。政府指出,美國政府的做法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是對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的粗暴干預,對此表示極度遺憾,並指會全面配合中央政府將採取的反制措施,不容美方的霸權主義得逞。

特區政府發言人,美方出於自身的政治考量,以人權、民主和自治為藉口,違反國際法推出措施,目的是藉香港問題製造事端,打擊中國;更令人氣憤的是美方不斷破壞香港特區和中央在一國兩制下的關係,並以「支持港人」的政治口號來美化其惡劣行為,做法虛偽。此舉亦勢必損害中美和港美之間的關係和共同利益,為美國企業和人民帶來極大損害。發言人又指,美方慣常採取的雙重標準也表露無遺,它們以維護國家安全來合理化法案及行政命令的措施,但卻把中央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立法視為削弱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

發言人又指,鑑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面臨的國家安全風險日見突顯,特別是自去年6月以來不斷升級的暴力和社會混亂情況,中央制定《港區國安法》是及時、合情和合理的決定。發言人續指,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一國兩制」下享有單獨關稅區的獨特地位,是根據國家《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並獲世界貿易組織等多邊組織認可,而非個別國家施予或可以撤銷。發言人亦指,美方在兩地經貿往來中得到很大利益,美國對香港的貨物貿易順差單是去年也超過260億美元,是美國貿易夥伴中最高。若美方認為單方面推出各種限制正常商業活動或人員交流的措施不會影響美國的利益似是自欺欺人。特區政府會仔細研究美方的措施有否違反世貿規則,不排除根據世貿規則採取行動,維護香港的利益,並重申法案及行政命令的措施對香港的金融機構不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