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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引起國際社會關注,紐西蘭宣布暫停執行與香港的引渡協議,並在其他對港措施方面作出修改。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反對。

特區政府表示,每個國家都有維護其國家安全和主權的法例,亦是有職責所在,紐西蘭相關法例的例子有《情報及保安法》(Intelligence and Security Act) 及《1961年罪行法》(Crimes Act 1961)。

特區政府批評紐西蘭因政治目的,以港區國安法為借口,單方面暫停與香港的移交逃犯協定,是屬於雙重標準的政治操作,粗暴干涉中國内政,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甘心讓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更凸顯了紐西蘭有機會成為一些在香港被通緝的人嘗試逃避法律責任的地方,促請紐西蘭要就此向法治和國際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