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ly Online】外國人大潭水塘跳水消暑 網民斥污染食水
07月28日
網民在「香港突發事故報料區」分享相片,指「7月25日傍晚6點半左右,一群外國人係大潭水塘跳壩」。網民指他們全部自備泳衣,似有預謀,已報警處理。從另一段影片可見,約10名外籍人士聚集橋邊,有人已入水,有人跳水時更興奮地大聲倒數。
大批網民狠批無公德心,「咁咪污染晒食水? 如果有病毒咪大鑊」、「在外國好平常!但香港就應該算犯法」,亦有人指康文署已封泳灘,「海灘封咗所以見有水就跳」。
根據《水務設施條例》102章30條:任何人進入構成水務設施部分的水中或在其中浸洗或沖洗;沖洗動物或導致、准許任何動物進入其中;或拋擲或擺放任何物件於其中,均可被檢控,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和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