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署與國安委 舉行協調會議 08月01日 列印 駐港國安公署與香港特區國安委舉行協調會議。 駐港國安公署昨與香港特區國安委再舉行協調會議,討論自《港區國安法》生效以來的落實執行工作,並交換意見。國安委主席、特首林鄭月娥率領全體國安委成員出席會議,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和副署長李江舟、孫青野亦有出席。依照《港區國安法》第五十三條,駐港國安公署應當與國安委建立協調機制,監督、指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同時,加強信息共享和行動配合。國安委則需負責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主要責任,並受中央人民政府監督和問責。維港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