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遭警方通緝,他昨晚在社交平台回應事件,稱其在海外的倡議工作都是以個人身分進行,沒有政治聯繫,同時宣布與家人斷絕關係,不再往來。

羅冠聰表示,被通緝是「欲加之罪」,稱自己「只是因為太愛香港」。他續指,「一連串拘捕、DQ以及通緝,更印證了我們需要活躍在國際舞台」,並表明會繼續營運社交媒體,希望大家對抗「白色恐怖」。

他重申,在海外的倡議工作都是以個人身分進行,沒有與任何人有政治聯繫,亦沒有受薪或收受利益,離港後已沒有聯絡親人。最後,他宣布正式與親人斷絕關係,不再往來。

羅冠聰父母離異,他跟兩名兄長由媽媽撫養長大。

警方昨正式通緝六名流亡海外的政治人物,包括羅冠聰、陳家駒、黃台仰、鄭文傑、劉康及朱牧民,六人分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均屬違反港區國安法,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