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釉倡內地人員來港檢測應在港註冊 稱醫委會可加快審批
08月06日
林志釉指,政府安排檢測涉及公帑及市民安全,如有內地人員來港展開檢測工作,必須依從香港法律,持有相關專業資格,並應在港註冊。
林志釉說,若有機構,例如衞生署要聘請醫療人員來港,可向醫管局申請有限度或暫時註冊,再交由醫委會審批。他說,手續簡單,包括遞交學歷及當地註冊專業證明等,最快可半小時完成,醫委會將加快審核。
他認為,當完成註冊後,相關人員在工作上如有失誤、或賠償責任,可透過制度處理。若內地核酸檢測支援隊不進行檢測工作,毋須親自來港,可以透過視像會議與本港人員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