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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10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及串謀詐騙。對於部分記者未能進入壹傳媒大樓,警察公共關係科郭嘉銓總警司指,警方試行新措施,容許15間電視電台報紙記者進入封鎖區內,採訪警方搜查工作。

警方尊重採訪自由採訪權利,一向在切實可行不影響行動,便利傳媒採訪工作,一向設立封鎖區,傳媒聯絡隊協助採訪。鑑於公眾對國家安全法案件關注,警方嘗試一部分記者進入封鎖區採訪,提升透明度。警方指傳媒在封鎖區外採訪是一向做法,今次做法是少有安排,有利採訪而不影響調查工作。

警方指,經過現場指揮官協調,容許15間傳媒,包括電視、電台、報紙進入封鎖區進行採訪。警方理解部分傳媒記者對安排有意見,日後會作出改進,對於為何選取15間代表,警方稱需平衡調查及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