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表示,已經通知香港當局,美方暫停或終止與香港的三項雙邊協議,包括移交逃犯協定、移交被判刑人協定,以及國際船運所得收入的雙重課稅寬免協定。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解釋,在暫停或終止有關協議後,有人若在香港犯法之後潛逃到美國,不能再引渡回港受審;同時如果有人在美國犯法、之後潛逃到香港,亦不能引渡回美國受審。

張達明認為,美國今次的舉動,證明對本港的司法制度已不予信任。他質疑,實施港區國安法後,引渡人士來港受審,仍然可否獲過往與中國司法制度不同的待遇。

張達明提及,港府去年修訂逃犯條例,當時目的是不想香港成為逃犯天堂,但到著近期多個國家與香港暫停或終止有關協議,不再信任香港可以維持到一國兩制,變相令香港成為逃犯天堂,嚴重打擊香港國際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