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日下午5時在西灣河水警總部大樓地下會見傳媒,他指警方昨日拘捕16名人士,包括涉及7月6日屯門示威及7月21日元朗暴力事件。

當中10人正式被檢控,民主黨林卓廷被落案起訴2項罪行包括妨礙司法公正及暴動罪。另許智峯被控涉屯門事件的3項罪名。

鄧炳強說,留意到社會上好多人有疑問,他澄清,警方當日接獲市民報警後至到警員到達元朗西鐵站需時30多分鐘,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陳天柱昨日提及的18分鐘,是快速應變部隊內部接報後去到現場時間,情況不理想,30多分鐘是與市民期望有落差。

對於林卓廷質疑報案人變成被捕人,鄧炳強反駁指警方是否拘捕及檢控是建基於事實,並非是否報案人及受害人的身份,反問 「如果個個犯完法都去報案咪唔使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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