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由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9月6日,在反逃犯條例草案示威活動中,警方一共拘捕了10,016人,檢控了2,210人。

被檢控的首三位罪行分別為「暴動」(687人)、「非法集結」(383人)及「藏有攻擊性武器」(327人)。其中,550人已完成司法程序,並有462人 (84%) 須承擔法律後果 (包括被定罪、簽保守行為、獲頒照顧或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