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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上月底疑水路潛逃到台灣時被內地海警截獲,以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刑事拘留於深圳鹽田區看守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未知內地當局會否對這些港人作檢控或懲治,當中不涉及與內地當局交涉的問題,是要先讓內地管轄區按內地法律處理被拘留港人觸犯內地法律問題後,港府才能再以一貫做法,安排有關人士接回香港。

她重申,12名港人在香港涉及嚴重罪行,有案在身,保釋期間懷疑偷渡,在內地犯下另一些罪行,他們要先面對內地管轄區的法律責任,是較合理和公平的做法。

對於12港人家屬要求港府介入,安排他們回港,林鄭月娥相信入境處和警務處會跟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