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名涉違反國安法式反修例嚴重罪的港人,上月圖潛逃台灣,途中被內地海警截獲,至今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滿月」。由四名家屬委託的四名內地維權律師,昨日到鹽田看守所要求與當事人會面被拒。

  據了解,看守所的便衣人員要求逐個接待律師,並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涉港公證文書效力問題的通知》要求律師出示委託書的公證文件。四名律師其後前往公安局投訴看守所的行為違法,並要求與案件主管見面。據知,公安向他們稱案件主管不會與他們見面,並強調當事人已另聘律師協助。有律師質疑,有關方面是刻意拖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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