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表示,若警方及律政司將《港區國安法》適用的範圍演繹得較廣,將會有更多個案帶上法庭,令法庭有更大責任去處理,因此認為警方及律政司在執行上扮演重要角色。

陳弘毅在一個網上論壇中表示,法庭日後仍會按照《普通法》及國際人權標準去解釋《港區國安法》,但會要視乎警方及律政司如何演繹有關法律。他又指,若兩者將《港區國安法》適用的範圍演繹得較廣,將會有更多個案帶上法庭,令法庭有更大責任去處理。若兩者將適用的範圍演繹得較窄,法庭處理的案件則會較少,因此認為警方及律政司在執行上扮演重要角色。

他又指,中央實行《港區國安法》最主要的原因是去年的反修例運動,並估計《港區國安法》未來的實施需視乎中美關係發展。他又指,中央仍然希望實行「一國兩制」,並舉例指提倡港獨會損害一國兩制中的「一國」,因此訂立《港區國安法》為「一國兩制」設下底線。

他亦指,相信《港區國安法》在將來難以解決港人身分認同的問題,並指選民日後仍會按照個人的政治意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票,當局亦難以取消所有反對派人士的參選資格。他續指,本港的政治人物亦扮演重要角色,並指若民主派對內地當局繼續採取對抗及不合作態度,或是拒絕延任立法會一年,看不到現時的政治危機及管治問題會有轉機,並直言對香港未來感到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