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正被深圳扣留的12名港人,事件本質是他們涉嫌干犯嚴重罪行包括縱火等罪行,應該留在香港面對刑責,但卻選擇潛逃,期間進入另一個司法管轄區,干犯非法偷渡入境,他們要在該司法管轄區面對相關法律後果。

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警方是否早已知道12名港人潛逃的事,並將有關快艇資料通報內地執法部門,她回應指,事件本質簡單及直接,不幸地小部分人士污蔑香港政府、攻擊香港警方、捏造事實。她不會評論警方的行動細節,重申香港警方在今次事件上無角色,之後的調查和檢控程序會按內地法律進行。

林鄭月娥又指坊間不止針對今次案件,在其他議題上亦有好多錯誤的申述和指控,希望社會看清香港近來很多虛假陳述、指控,能夠看到真相,社會才能向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