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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表示早前對水佳麗裁判官的投訴不成立,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指司法機構應敦促裁判官避免再次發表類似言論,葛珮帆議員則表示司法機構「自己人查自己人」,希望成立「獨立監察司法委員會」。而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為裁決反映事實,呼籲公眾切勿攻擊法官。

周浩鼎表示不少市民對裁斷感到憂慮,他注意到總裁判官亦表示水官對「縱火案」被告的評價有失中肯、有值得商榷之處。為了維持司法機構給予公眾行事公正的觀感,他認為司法機構有責任敦促裁判官避免在刑事案發表類似評論,避免讓公眾誤以為犯法行為值得鼓勵。另外,周浩鼎亦強調律政司如覺得量刑不恰當或過輕,必須提出覆核或上訴。

葛珮帆表示,水佳麗裁判官於判詞中形容干犯嚴重罪行的被告是「優秀嘅細路」,是向社會釋出極危險的訊息,令公眾擔心判詞會變相鼓勵部分青少年繼續參與違法行為。她指裁決給公眾一種「自己人查自己人」、投訴永不會成立的觀感。葛珮帆認為司法機構和法官對社會的影響深遠,用詞必須謹慎。葛珮帆再次提出成立「獨立監察司法委員會」的建議,讓大眾能監察司法機構,以及法官的行為操守,從而增加司法機構的透明度及公信力,挽回公眾的信心。

公民黨議員郭榮鏗則表示今次裁決反映事實,總裁判官亦清楚表明水佳麗在判詞中並沒有任何政治立場,呼籲公眾作出投訴應根據事實基礎,而非對法官作「人身攻擊」。他強調司法機構的投訴機制透明度高且行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