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間大型物管公司獲批9.74億元補貼 需回饋至少8成予住宅法團
11月11日
發言人表示,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在獲批第二期工資補貼後,必須回饋其管理的住宅物業及有住宅單位的物業業主/業主立案法團,金額不應少於與該等物業有關的工資補貼額的8成。考慮到住宅物業的小業主在疫情下較非住宅物業業主受較大影響,故回饋建議只計及住宅物業及有住宅單位的物業。然而,參與「保就業」計劃的物業管理公司可按其意願向非住宅物業業主回饋工資補貼。
18間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在計劃第一期就住宅物業部分所獲的工資補貼金額約為5.1億元(佔總工資補貼額的53%)。按此推算,相關公司是次獲批的回饋建議涉及金額約為4.4億元,佔有關住宅物業部分所獲工資補貼金額的86%,惠及約1500幢住宅物業及有住宅單位的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