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人士因分別違反強制檢疫規例及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日於裁判法院被判刑。截至今日,共有66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判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1.5萬元不等。

首宗涉及一名33歲男子。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3月23日及24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就兩項罪行各被判處罰款1.5萬元。

第二宗個案涉及一名46歲女子。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10月3日及4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就兩項罪行共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