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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前日就強制檢測刊憲,將來醫生有權發出指示要求某類人士接受新冠肺炎病毒檢測,違反有關命令可以被判罰款二千元,法例框架昨日起生效,食衞局局長發出指示後即會生效十四日。雖然局長仍未就條例作出任何指示,但已大大減少患者拒絕做檢測的數字。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表示,昨日應診時已九成病人均接受檢測,較以往只有五成人多。醫學會會長蔡堅表示,已接獲當局的通知,業界會在本周五舉行會議,討論落實強制檢測的具體安排,相信局方在會議過後才會作出指示落實強制檢測。

據刊憲內容,醫生可按臨牀判斷向病人發出書面指示,規定該人接受檢測,而醫生毋須因為未有指示接受檢測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家庭醫生林永和表示,暫未收到食衞局指示應如何落實強制檢測,但昨日近乎百分百的患者都會應醫生提議接受檢測,「一聽到話法律規定都願意做」,估計患者亦不想因未有做檢測而負上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