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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陳志全及許智峯今早被警方拘捕,涉嫌與立法會潑臭水事件有關。據悉,警方以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拘捕3人。

警方表示,今年5月28日上午、6月4日上午及下午接獲立法會秘書處報案,指有人於上述時段舉行的立法會會議期間,向主席台方向掉下或潑出惡臭的液體,導致會議中斷。在5月28日的事件中有兩名人士報稱不適。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經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今日拘捕3名38歲至48歲本地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或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

朱凱廸的Facebook專頁指,朱凱廸於今晨約6時40分被警察上門拘捕,與立法會國歌法三讀期間臭水事件相關。而陳志全的Facebook專頁指,陳志全於今早約6時50分被警察上門拘捕,因6月4日立法會臭水事件,被帶返北角警署。

另外,許智峯的Facebook專頁指,許智峯今早被警方上門拘捕,指他分別於5月28日及6月4日於立法會會議廳及會議室內,將帶有臭味的液體潑向地下,以違反權利及特權條例第17C藐視罪及侵害人生罪拘捕。在被捕過程中,警方指許智峯於立法會會議室內在國歌法三讀期間,將帶有臭味的液體潑向地下,指其行為引起騷亂,令到會議中斷或有可能中斷,又指令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煩躁不安,精神受挫。據知,許智峯現被送往西區警署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