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今早被捕,他獲准以2000元保釋外出,明日下午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他涉及在立法會審議《國歌法》期間,在會議室投擲污穢液體,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藐視罪,及《侵害人身條例》中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

許智峯認為,在議會發生的行為以刑事罪名去控告,是政治打壓,議員在立法會會議室的一言一行,都要受警察規管,如同警察國家。他譴責政權容不下反對聲音濫捕濫告。

許智峯指,民主派一直在立法會有抗議,質疑某一日抗議行為令人不開心、覺得精神受損就要被拘捕,公道自在人心。他重申,無論在議會內或議會外都會繼續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