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冠疫情持續,台灣11月起境外輸入個案累計52宗,台灣指揮中心就此公布「秋冬專案」,下月起強制民眾進入8類特定場所時要配戴口罩。

8大類場所包含「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商談公事)」,而室內泳池邊、健身中心、超商、圖書館等都要戴口罩,但餐廳不在此限。如有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台幣3000元(約816港幣)以上1.5萬元(約4076港幣)以下罰鍰。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8大類場所較難保持社交距離,並有機會近距離接觸陌生人,故要求民眾配戴口罩。他又稱,見到有人沒有戴口罩會作出提醒,不會即時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