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強烈譴責「5眼聯盟」聲明 批指控蔑視事實不負責任
11月19日
發言人重申,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第12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基本法》第104條明確要求指定公職人員,包括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要求亦是相關香港法例下對個別人士參選選舉的法定要求和條件,早前法院的裁決亦確認了這些實質的法定要求。
發言人又說,公職人員宣誓效忠國家制度,擁護國家法例是國際通例,任何違反誓言的行為是不能容忍的。並舉例美國的國會議員必須宣誓效忠美國憲法,違反誓言可被刑事檢控;在英國,任何人拒絕效忠英國女王將無法就任議員。沒有國家會對包括議員在內的公職人員違背誓言,或背叛國家的行徑會視而不見的。
發言人指,對於5國外長公然指責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果斷宣布該4名立法會議員被依法認定違反誓言而喪失其議員資格,正正暴露他們持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