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實施半年,特首林鄭月娥「自爆」當日知悉中央有意訂立港區國安法後,特區政府內部即組成核心小組,成員有她本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他們在法例起草過程中向中央提供意見,獲中央重視。

林鄭昨繼續在臉書上發布與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的對談影片,其中講到去年港區國安法的訂立過程。林鄭指,港區國安法包含了不少法律原則,像是一罪不能兩審,被告未判刑前要假設是無罪的,並要經過公開審訊。她重申,雖然這部是事關國家安全的法律,但執行機構主要是特區政府。

林鄭說,當特區政府知道國家要立法,即設核心小組,由她與律政司司長、保安局局長組成,「我們在國安法草擬過程提供了很多意見。我今日亦可以說中央是非常重視我們的意見,中央只是劃清了底綫,而這些要求亦不算高」,包括維護國家安全、保障領土完整,盼在社會有廣泛的教育與宣傳,令市民認識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她更稱,年前她每晚都要為社會「暴亂」事件而擔心,港區國安法立法後起了立竿見影的作用,「香港真的平伏了」。

身兼人大代表的陳智思提到,自己與很多人一樣,事前沒預計過中央會以這種方式立法。他去年到北京出席全國人大會議,於下機後翌日才得知議程上有香港議題。他又指中央已不斷重申三條紅綫,認為中央對港人容忍度已經很高,「七月一日後才跟你算,你不要再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