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反對海外人士對港司法無理指控 斥不尊重法治
01月02日
律政司重申,社會人士有權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就法庭的裁決或相關事項發表意見,但同時必須尊重司法獨立,更不應該肆意批評司法機構,毫無根據地指控法庭的決定是屈服於壓力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在去年7月2日發表的聲明,已明確指出「法庭在處理或裁斷任何法律糾紛時,只會考慮法律和法律原則」。
對於有人基於律政司依法履行憲制職責而詆毀部門的名稱,律政司指出,這種行徑只會反映個別人士的政治圖謀,所提出的言論更加欠缺基礎甚至不尊重法治。「任何惡意企圖向我們的檢控工作或司法機構施以不正當影響的指控或攻擊必定不會成功,我們亦應該譴責這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