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通訊專員:無權監察涉國安法案件調查行動
01月04日
石輝今日簡介新一份周年報告,他被問到有關《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會否擔心有執法部門因對國安法不熟悉,而在截取通訊時出現疏忽,石輝說不能排除仍會有人為錯誤,但由於專員不會獲取相關資料,因此無法評論,但他樂意與執法機構分享經驗或提供意見。石輝又指,目前手機通訊軟件並不納入條例範圍,保安局會持續留意,決定有無需要擴大監察範圍。
最新一份報告指,執法機關2019年共提出了1314宗有關截取的書面申請,當中只有4宗被拒。在授權的行動中,其中170宗個案可能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5宗個案可能取得新聞材料。 執法機關在行動中共拘捕316人,人數比前兩年高。石輝認為單從報告的數字不能夠作出任何總結,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只是其中一種調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