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樂場所資助計劃今接受申請 可獲一次性10萬元
01月05日
凡持有由康文署署長根據《遊樂場所規例》(第132BA章)發出的有效遊樂場所牌照的人士均符合申請資格。合資格的持牌人可向康文署轄下的牌照及檢控小組遞交申請。截止申請日期為2月4日。康文署在收到填妥的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後,一般可於截止申請日期約2星期後分批發放津貼。申請表格及申請指引會以郵寄方式寄予每個牌照持有人,亦可從康文署網頁(www.lcsd.gov.hk)下載。如欲查詢詳情,可致電2601 8799聯絡牌照及檢控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