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拘捕】社交網頁編輯指黃之鋒錄口供期間無律師在場 01月07日 列印 黃之鋒(右)在沒有律師陪同下已完成錄取口供程序。資料圖片 正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違《港區國安法》再被捕,黃之鋒的社交網站編輯表示,黃之鋒的親友今早接獲懲教署福利官通知,指黃之鋒因涉違反《國安法》,由石壁監獄轉至荔枝角懲教所錄取口供,惟律師到場後未能會見黃。黃之鋒在沒有律師陪同下已完成錄取口供程序,並送返石壁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