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表示,對於有海外政府官員和政客,就個別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下有關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拘捕,作出以偏概全和失實的言論,政府發言人表示感到震驚,強調拘捕行動是根據證據而作出,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和條例行事。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自《港區國安法》公布實施,特區政府一直在香港依法和盡責地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無畏無懼。法律對香港每一個人皆平等適用,無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對於某些海外政府官員似乎作出持某種政治理念的人應不受法律制裁的言論,發言人表示感到震驚。
   
發言人指,香港對其法治引以自豪。不論嫌疑人的政治背景,執法機關都有責任對違法行為採取行動。與一些海外評論者的指控剛剛相反,《港區國安法》清楚列出所規定的罪行和刑罰,亦體現了無罪推定;一事不再審;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這些特點使《港區國安法》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相類似的國家安全法律看齊,甚或更佳。眾多海外評論者妄語詆毀《香港國安法》,明顯地是採取雙重標準,只會暴露他們對中國和香港的偏見。

發言人表示,政見上的多元與試圖嚴重破壞政府依法履行職能之間存在清晰的界線,任何國家都不會容忍這種歹毒的圖謀。政府有堅定決心、毅力和能力執行《港區國安法》,無懼任何海外政府的制裁威脅,亦會毫不猶豫譴責粗暴干預香港事務的外國或境外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