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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個好市民並不難!警方自一九七三年推出「好市民獎勵計畫」,鼓勵市民積極協助警方防止和偵查罪案,攜手維護治安,隨着二○二○年「好市民獎」得主公布在即,最新一期《警聲》為頒獎典禮預熱,訪問了過去得獎者、當年僅十一歲的藝人黎瑞恩,細談當時舉報縱火案,讓一所幼稚園逃過火劫的經歷。

今年首期《警聲》大派精美年曆卡,封面故事更有藝人黎瑞恩助陣,分享昔日助警助人的經歷,為即將來臨的「好市民獎」頒獎典禮作宣傳。她透露,自小志願成為警察,更加入少年警訊,從中接收不少防罪及滅罪資訊,沒料有日派上用場。

時光倒流至一九八四年七月,當年僅十一歲的黎瑞恩在屯門大興邨打羽毛球,發現有三名少年潛入幼稚園,不久園內冒煙,她隨即通知街上警察,幸好警方及時通報消防處,讓火災得以撲滅,亦因她舉報三名疑人資料,讓警方得以緝兇。這分見義勇為,令她在翌年獲頒「模範市民獎」。如今再述往事,望鼓勵市民發揮使命感。

過去一年,共有二百多名好市民獲提名,警方將於下周二舉行「好市民獎」二○二○頒獎典禮,頒發八十個獎項,包括一名「全年好市民」。當晚九時,警隊facebook專頁會播放頒獎典禮片段及部分「好市民獎」得獎者的故事短片等,有關故事短片為真實案例改編,並由藝人曹永廉參與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