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慈善基金入稟申請陳振聰破產 官押後擇日進行實質聆訊
01月11日
華懋一方的代表大律師苗祺昶在庭上指,希望法庭今日向陳振聰頒發破產令,但陳振聰一方反對此場破產申請,陳並非沒有金錢償清欠債,而是陳振聰指控華懋基金接受由黃英豪律師行匿名捐贈的5000萬元,賄賂身為爭產案關鍵證人的黃英豪律師行合夥人王永祥律師,從而贏得官司,涉嫌是欺詐及包攬訴訟行為,令陳無辜入獄7年多。
吳嘉輝法官指,法庭不會在星期一處理任何一方現時提出的實質申請,故不會在今天頒發破產令,並批准華懋一方在6星期內回覆陳振聰一方的文件,陳振聰一方則表明不會再向法庭呈上更多誓章,雙方經討論後會另擇日子進行三小時的聆訊,而吳官亦豁免仍在獄中服刑的陳振聰出席聆訊。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