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拘捕】林鄭指《國安法》須有法必依 否則形同虛設 01月12日 列印 林鄭月娥指《國安法》須有法必依。 53名民主派人士去年參加立法會「初選」,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捕。林鄭月娥表示,案件已進入調查階段,不評論個案。她指,香港是法治社會,若有人認為,某人有政治理念就可以免除法律制裁,是有違香港法律精神。林鄭月娥指,《港區國安法》是香港法律,故須有法必依,否則形同虛設;冀外國社會尊重每個國家的自主權,不應該雙重標準。警方早前出動千名警員,大舉拘捕涉及去年民主派初選的組織者和參與者,當中6人涉組織及策劃,其餘47人涉參與,共涉及16名前立法會議員,20名現任區議員,成為《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最大規模的拘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