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文宣遭拍攝揮拳毆遛狗女途人 八旬翁改控普通襲擊判囚緩刑
01月12日
莫子聰裁判官指,被告拳擊受害人頭部兩至三次,令她臉部腫痛、左臉泛紅,而頭部是人體最重要的部份,可見本案情節絕非輕微。
莫官又強調,無論原因為何,暴力都絕非解決問題的方法;即使對方有錯,暴力都絕非由被告施加。惟考慮到被告已年屆85歲,並且沒有案底,一直奉公守法,故接納他因一時衝動而犯案,認為可以緩刑方式處理。
辯方今求情時稱,被告患有「三高」、糖尿病、心藏病等。由於他的子女無力供養,故他每月只能靠夫婦倆合共7千元的老人津貼過活。自控方落案起訴以來,被告需每周自行乘坐巴士到警署報到。近日寒流襲港,被告卻連一件羽絨衫都欠奉,令他承受了很大痛苦。
被告顔學海(85歲)被控於2019年12月2日,在牛頭角道東九龍文化中心地盤外襲擊梁韻詩。
法庭記者:張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