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警搗非法麻雀檔 拘2男女主持及12名賭客
01月13日
行動中,人員拘捕一名51歲姓陳本地男子及一名44歲姓麥本地女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4名本地男子及8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32至65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被捕。所有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人員將向有關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行動中,探員檢獲三張電動麻雀枱、六副麻雀及約3200元賭款 。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一百四十八章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七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三萬元及監禁九個月。
此外,《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訂明,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二人的群組聚集。警方呼籲大家顧己及人,嚴格遵守相關法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