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反非法勞工行動拘10人 4人為外傭
01月13日
入境處調查人員於行動中一共搜查了超過10個目標地點,包括茶餐廳、貨倉、零售商鋪、農莊及工業大廈。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分別為1男5女,年齡介乎24至43歲。當中4名人士為外傭、一名為逾期居留人士及一名持有俗稱「行街紙」的不允許僱傭工作擔保書人士。
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兩男兩女,年齡介乎39至63歲。調查人員在目標地點發現被捕的非法勞工從事各種不同工作,例如搬運、零售及清潔等。入境處發言人強調,外傭只可以為合約上訂明的僱主料理家務。外傭不得受僱於任何其他人士擔任任何其他職務,包括兼職家務工作。僱主亦不得要求或容許傭工為任何其他人士擔任任何工作。
發言人重申,任何人士在決定聘用一名僱員前,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是可合法受僱。除了查閱僱員的身份證外,該人亦負有明確的責任向僱員作出查詢,而僱員提供的任何答案不會令該人對僱用有關僱員的合法性產生合理懷疑,否則法院不會接納以此作為免責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