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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中心提醒市民,保溫飯壺同埋燜燒壺並無加熱功能,不適宜用作煮食。

消委會今日發表有關保溫飯壺同燜燒壺的測試報告,比較樣本的保溫效能、物料的安全性等。食物安全中心facebook專頁指,就食物接觸材料安全方面來看,該報告指全部樣本塑化劑、雜質同埋重金屬釋出量都符合相關的歐盟或內地標準。不過,報告亦指有保溫飯壺在使用6小時後,食物未能保持的安全溫度範圍,即攝氏60度以上。

中心提醒市民,用保溫容器前,應該先將食物徹底煮熟或者翻熱;趁熱盡快將食物放在保溫容器入面,保存食物的溫度;留意同預計容器可以維持溫度的時間,等熱存的食物在用餐時仍然能夠維持在攝氏60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