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有網民發起「八區遊行」,同日有人在天水圍聚集堵路。其中4名男生在私人屋苑景湖居被捕,分別被控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其中3人經審訊後罪成。裁判官水佳麗今於屯門法院判刑時指,三人均是上進的小孩子,明白他們是一時衝動犯案,終判首被告就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襲警罪監禁3個月,另外兩名被告面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則判囚9星期。

水官指,從不同人士為他們撰寫的求情信中,可見他們是上進、不壞的年輕人,過去付出過不同程度的努力。雖能明白他們參與社運的原因,亦認為3人本性不壞,惟法庭必須考慮案件的整體嚴重性及阻嚇性,以防止充滿激情的年輕人一下子不考慮後果便衝出去。

本案3名被告均為學生,依次為戚晉浩(18歲)、張天倪(18歲)、張浩一(19歲),被控於前年11月10日犯案。首被告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但否認襲警罪;其餘3名被告則否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