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拘捕】鍾庭耀及香港民研入稟申禁令 要求禁警查保密資料促交還
01月15日
原告為香港民意研究所有限公司及鍾庭耀(英語:Chung Ting Yiu Robert),兩案被告為警務處處長。鍾庭耀是《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主席、總監兼行政總裁。
原告在入稟狀中指出,警方於2020年12月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獲得根據《港區國安法》43條所批出的法庭手令,並於2021年1月6日手持手令,搜查香港民意研究所位於黃竹坑的辦公室,以及鍾庭耀位於薄扶林置富花園的住所。警方檢取一系列資料,當中包括鍾庭耀的銀色iPhone 6手機所載有的電子資料。
原告要求法庭下令交還所有被裁定屬新聞材料、受「法律專業保密權」(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簡稱LPP)保障、不在法庭手令覆蓋範圍內、不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資料。原告同時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警方查閱及使用上述類別的資料。原告亦要求法庭作出指示,指引各方如何查閱有關資料、如何分辨有關資料是否屬於上述類別、如何向原告歸還屬於上述類別的原件及複本。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