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向新填地街20、22、24及26號發隔離令
01月15日
由於近日出現多宗與上述處所相關的個案,而該處所內有多個「劏房」,亦沒有住客名單,使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的追蹤接觸者工作出現困難,衞生署署長遂發出隔離令,以便識別可能遺漏的個別住戶,盡快安排他們入住檢疫中心。
隔離令要求除衞生主任外的任何人不得在未獲衞生主任根據該《規例》第31條給予的書面准許下進入或離開受隔離的地方,或將任何物品帶進或帶離受隔離的地方。該隔離令有效至本月28日晚上11時59分。發言人說,由於該處所情況特殊,署方不得不採取這特別措施。在警方的協助下,衞生防護中心至今已安排約90名上述處所的居民遷移至檢疫中心進行檢疫。衞生防護中心亦會繼續在警方的協助下,安排將餘下居民遷移至檢疫設施。
發言人亦提醒曾於上月30日至本月12日期間,曾於上述處所逗留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根據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於本月12日作出強制檢測公告,於今日或之前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